案情回放
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,,,,,,,“一肩挑”干部冯某某(化名)在新村民中心兼文化礼堂建设选址过程中,,,,,,,未遵守村级重大事项决策“五议两公开”程序,,,,,,,未召开村务联席会议、党员会议,,,,,,,并在未达到法定参会人数的情况下,,,,,,,通过伪造未到会村民代表签名的方式,,,,,,,少数人决定该处选址的重大事项。。。。。
此外,,,,,,,冯某某未经集体讨论研究,,,,,,,个人决定村自来水和老人活动场所等2个项目的建设事宜,,,,,,,造成群众信访等不良影响。。。。。
纪律处分
冯某某身为农村基层组织干部,,,,,,,违反组织纪律,,,,,,,在村工程项目等群众关心且具有争议的问题上不遵守“五议两公开”议事程序,,,,,,,造成不良影响。。。。。
2021年12月,,,,,,,冯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。。。。
纪法链接
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(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)
第七十条(第二项) 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,,,,,,,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,,,,,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;;;;;;;情节严重的,,,,,,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:
(二)违反议事规则,,,,,,,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。。。。。